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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抄佛經減刑 超扯理由淪笑柄][中國時報][2018年07月17日] [打印本頁]

作者: joey213213    時間: 2018-7-17 09:13 AM     標題: [抄佛經減刑 超扯理由淪笑柄][中國時報][2018年07月17日]

本帖最後由 joey213213 於 2018-7-17 12:20 PM 編輯

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謝依涵,因羈押時「信仰耶穌、讀聖經」,法官認為她可教化判免死定讞;另殺死南港女模的凶手程宇,法官以他突因被害人尖叫才臨時起意殺人,尚非特別殘暴,判處無期徒刑。從民調84.7%民眾要求法官應依法律判死刑,這些千奇百怪判決理由也該免了。

男子李宏基持刀刺死陳姓前妻後,擄走6歲長女燒炭同歸於盡卻獨活,最高法院合議庭法官洪昌宏、許錦印、王國棟、李釱任、吳信銘前年底將李判死確定。

接著,男子黃麟凱在軍中服役時,因不滿王姓女友分手,竟潛入住處勒死她母親後再姦殺她,他在法庭下跪向死者家屬道歉求饒,最高法院合議庭法官邵燕玲、呂丹玉、梁宏哲、王國棟、王復生在去年7月將他判死確定。

最近則有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命案,凶手沈文賓高院更三審將他判死,另邱姓女子入獄,將4歲女兒交同居人莊嘉億,莊男虐死女童,新北地院合議庭法官許必奇、許品逸、劉芳菁審理後將莊男判處死刑。這些法官勇於任事,判處死刑,撫慰家屬失親之痛。

除這4案外,由於二審法官不願讓死刑案反覆遭最高法院「打掉重來」,只好妥協,找理由幫凶手求生,改判無期後,最高法院體察下意火速駁回、判免死定讞。所以抄佛經、捐款建廟,甚至「課業良好」、「會抄經書」等,全成不判死理由,更加讓民眾對司法不信賴。
當家人遇害時,就知道什麼叫做痛
http://www.youtube.com/v/WmTKkU4GVfQ&feature=youtu.be
看看馬總統的兩公約德政
http://www.youtube.com/v/PH_4FZxnv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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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耶穌、讀聖經」,法官認為她可教化判免死定讞,抄佛經、捐款建廟,甚至「課業良好」、「會抄經書」等,全成不判死理由,難怪法官判加害人免死之後,還會鼓勵加害人要好好加油。去跪一下,道個歉,說要賠錢給受害家屬最後又脫產,最後再去個靈堂一日遊,都不用死了耶。以上都沒效,可以裝個瘋,就百分之一百可以過關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8-7-17 09:24 AM

要減刑可以 但要做何事? 洗大體或幫植物人把屎把尿才可列入 幹1天抵3天看要不要做
作者: 天天鮮奶茶    時間: 2018-7-17 09:30 AM

本帖最後由 天天鮮奶茶 於 2018-7-17 11:51 AM 編輯

馬英九簽了廢死二公約還立二公約施行法之後,台灣基本上沒死刑了,除非是像鄭捷這種大規模屠殺的才會判死

犯罪者都還蠻感謝馬英九的


補充內容 (2018-7-17 11:51 AM):
兩公約施行法是現行的法律,黨工們不要假裝不知道
作者: vino2blue    時間: 2018-7-17 09:59 AM

天天鮮奶茶 發表於 2018-7-17 09:30 AM
馬英九簽了廢死二公約還立二公約施行法之後,台灣基本上沒死刑了,除非是像鄭捷這種大規模屠殺的才會判死

犯 ...

兩公約是在2009年提送給聯合國存放,但聯合國以台灣非會員國的理由拒絕,
所以我們台灣在國際上根本沒有兩公約的約束,
只有那些想廢死的相關團體利用這個兩公約再炒作,
另外,兩公約不是廢除死刑,
兩公約與死刑和加害人有關的條文,主要規定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2款,條文指出:「凡未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效並與本公約規定及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不牴觸之法律,不得科處死刑。」
也就是說法官如果認為這些犯人情節重大的情況下,依舊是可以判處死刑的
所以情節重不重大、可不可教化,還是在法官的判定。
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18-7-17 10:27 AM

抄佛經、法院下跪致歉..等。技巧
都變成犯嫌可以獲得緩刑等機會的技巧..
精神疾病更成為了一種為犯罪的合理藉口一般
作者: ab12a222    時間: 2018-7-17 10:57 AM

所以才會多數的民眾都對司法不信任...
對於法律抱持著懷疑的態度
搞一個投票...覺得司法是否正義的投票
多數也都是頭司法不公不義吧...
網路上的投票~不信任台灣司法的得票率遠遠高於信任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8-7-17 11:11 AM

台灣司法已經進入等待輪迴也就是說沒救了
司法改革到底改了多少我們不知道只知道驂與會議的人領了不少車馬費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8-7-17 11:24 AM

抄經可以減刑,那操法官他媽應該可以免刑
智障可以當法官嗎?天底下居然有這麼好的事
作者: jtdsnru    時間: 2018-7-17 11:39 AM

應該修改憲法,人民有公投癈除法官的權利,法官離民意太遠了。
作者: jtdsnru    時間: 2018-7-17 11:41 AM

天天鮮奶茶 發表於 2018-7-17 09:30 AM
馬英九簽了廢死二公約還立二公約施行法之後,台灣基本上沒死刑了,除非是像鄭捷這種大規模屠殺的才會判死

犯 ...

這都可以扯到馬英九,司馬昭之心,路人階知,不要把網友當87。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8-7-17 11:49 A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8-7-17 11:51 AM 編輯
天天鮮奶茶 發表於 2018-7-17 09:30 AM
馬英九簽了廢死二公約還立二公約施行法之後,台灣基本上沒死刑了,除非是像鄭捷這種大規模屠殺的才會判死

犯 ...

民進黨立委推動廢死條款暗藏在「赦免法」的「死刑犯赦免條款」,綠委就是要透過立法讓「廢死團體」和「廢死教徒」以「專家團體」的名義,大搖大擺公然凌駕三審定讞的死刑判決,直接假藉總統特赦權廢除死刑,替死刑犯開脫罪責。民進黨立委所提「什麼聯合國、公約、專家、團體、聽證都是障眼法」。
民進黨立委提案:「赦免死刑犯!」
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6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 院總第 38 號 委員提案第 16163 號
提案人: 尤美女
連署人: 陳節如 許添財 陳唐山 楊曜 潘孟安 李俊俋 蔡其昌 李昆澤 柯建銘 蕭美琴 陳明文 蘇震清 高志鵬 林岱樺 何欣純 葉宜津 管碧玲 魏明谷 蔡煌瑯 吳秉叡
綠委尤美女提案要偷渡廢死條款,民進黨黨綱主張廢死,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也說廢死是普世價值,但廢死是「人權團體」的價值,不是普世價值。


[attach]124202410[/attach]

作者: 天天鮮奶茶    時間: 2018-7-17 11:51 AM

vino2blue 發表於 2018-7-17 09:59 AM
兩公約是在2009年提送給聯合國存放,但聯合國以台灣非會員國的理由拒絕,
所以我們台灣在國際上根本沒有 ...

馬英九國民黨所立的兩公約施行法是台灣現行的法律,法官都要遵守的

法官的判定是必須依法的

現行的法律,你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嗎?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8-7-17 11:56 A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8-7-17 11:58 AM 編輯
天天鮮奶茶 發表於 2018-7-17 11:51 AM
馬英九國民黨所立的兩公約施行法是台灣現行的法律,法官都要遵守的

法官的判定是必須依法的

天天鮮奶茶這是對兩公約第6條所謂最嚴重犯罪錯誤解讀。
兩公約的精神是尊重生命權,締約國盡量不要有死刑判決,
但也考慮各國國情不同,
沒有廢除死刑國家,原則上要最嚴重犯罪才能判死刑,
若簽署第二任擇議定書,則必須遵守廢除死刑。
我國還是有死刑的國家,
就兩公約第6條,對所謂最嚴重犯罪雖沒有明確的解釋,
但從聯合國文件和特別調查報告員所作報告,
謀殺罪是最嚴重犯罪,並沒有爭議,
純就公約解讀,殺人案件,有的殺好幾個、手段兇殘,
就公約來看,是符合最嚴重犯罪,
仍可依法律情節重大與否作為判死刑的依據。

作者: D.S.F.S.    時間: 2018-7-17 12:0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injog555    時間: 2018-7-17 12:50 PM

兩公約沒有廢除死刑
請知悉
是執政的民進黨不願意執行死刑
要求法官不判死刑
作者: 11443072    時間: 2018-7-17 12:56 PM

別說那麼多機掰的幹話
我就想問 這種人假釋出來又殺了人誰要負責?
要知道 不是沒有前例 到時候是不是要打打嘴砲?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18-7-17 01:31 PM

繼精神病、非蓄意之後,
又一道免死金牌出現了!!
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8-7-17 02:10 PM

學歷都那麼高,卻連一個像樣的理由都想不出來,可見台灣的教育是有多麼的失敗呀!!!
作者: 重劍殤    時間: 2018-7-17 03:32 PM

台灣法官就是一種保護犯人 傷害受害人的職業
看看最近殺人案吧 就給人知道一件事情反正殺人也不會判死刑
隨便裝病 就能輕判了 判出這個判決的法官讓社會動亂的原因
只會斷章取義來判
作者: ldj27604    時間: 2018-7-17 03:46 PM

那麼意思是說……只要大家反罪之後跟法官說……
犯後有悔意……及有在抄寫經文悔改……就可以免除死刑……
這就是所謂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嗎?
作者: bloodjake    時間: 2018-7-17 03:57 PM

乾脆罰看鬼燈的冷徹一百遍算了
作者: legend8999    時間: 2018-7-17 04:49 PM

緣不原諒她是上帝的事
我只需要送他去見上帝
作者: cpengl    時間: 2018-7-17 04:55 PM

天天鮮奶茶 發表於 2018-7-17 11:51 AM
馬英九國民黨所立的兩公約施行法是台灣現行的法律,法官都要遵守的

法官的判定是必須依法的

studytheworld說的沒有錯 民進黨是最奉公守法的政黨
作者: s31039    時間: 2018-7-17 04:59 PM

當然沒問題啊,在台灣宗教可是凌駕於法律之上,所以做什麼都沒有關係呦
作者: 89568956    時間: 2018-7-17 06:14 PM

犯人要不想被判死刑我看只需事前
先學如何演戲跟想法子弄鬧精神病歷單
作者: play1458    時間: 2018-7-17 08:17 PM

台灣法律 目前是用來保護壞人 約束好人的.....要改變 等改朝換代再說吧
作者: changmary    時間: 2018-7-17 08:49 PM

要判死刑已經很難了,要再執行死判更難。

作者: crimea9    時間: 2018-7-17 09:09 PM

所以說鬼島真的是犯罪天堂
作者: irenelo66    時間: 2018-7-17 09:35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8-7-17 09:51 PM

只要抄佛經就可以被原諒, 法官是佛家最好的代言人,
作者: jojokay6412    時間: 2018-7-18 09:27 AM

這時候就需要~惡靈戰警的~ 懺悔之眼 ~看一下就去地獄了~!
作者: zerography    時間: 2018-7-18 11:08 AM

抄佛經、讀聖經等算啥!
如果直接出家~~
我還勉強可以接受...
作者: uj0312    時間: 2018-7-18 11:40 AM

所以台灣法官們可能也要經過這些體認才會醒悟
作者: karta00201    時間: 2018-7-18 12:21 PM

唉,殺人不用償命 雖然死刑無法解決一切事情但總比總比這樣讓大眾這樣看他們如此的無法無天把寶貴生命有如兒戲一樣玩弄而死,還得用我們這些納稅人的錢養他們??
至於兩公約大家就別不懂裝懂了,現在的執政黨只有想做跟不想做哪還有遵守什麼有的沒的約。
白紙黑字擺在那隨你看隨你翻,你偏要講有五四三那不如省省那功夫吧
作者: DEVILKIN0939    時間: 2018-7-18 01:34 PM

無期徒刑可能關15年就可以假釋 已有前例
民進黨全面執政2年 民調剩20幾%
因為民生該做的都沒做 該修法不修

作者: 226711    時間: 2018-7-18 01:57 PM

真的是讓人覺得無力的判決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18-7-18 07:39 PM

法官權利太大...

無監督機制  亦無陪審機制  踐踏法律  藐視被害人的人權

判決無所依規  亦不按照法規辦理  六法全書 憲法 淪為笑柄

淪為加害人幫兇...

被害人家屬 無奈至極  亦無公道可討...

法院標誌 正義的天秤 歪一邊了.....!!!
作者: op431069    時間: 2018-7-18 07:54 PM

信仰耶穌、讀聖經」,法官認為她可教化判免死定讞,抄佛經、捐款建廟,甚至「課業良好」、「會抄經書」等,全成不判死理由,難怪法官判加害人免死之後,還會鼓勵加害人要好好加油。
作者: 迪X小    時間: 2018-7-18 08:57 PM

有死刑跟沒死刑假如都不能讓人不犯錯,那就乾脆執行死刑還比較好
重點是,被判死刑的人一開始就不將其他人的權利放在眼裡,憑什麼需要我們活著的人給他權利??
作者: kgwdm    時間: 2018-7-18 09:04 PM

謹慎使用死刑是正確的。但是要把握好尺度。。。有的人真的不值得同情。。。
作者: chung0810    時間: 2018-7-19 01:53 AM

犯罪事實確定的罪犯
判死就應該死
作者: cekcek2011    時間: 2018-7-19 02:00 AM

抄啊~一天最少抄20個小時我認為可以
作者: exe123123    時間: 2018-7-19 08:26 AM

如果寫一寫就能減刑那這是就沒有逮捕的意義了
作者: 跳起來小豬    時間: 2018-7-19 02:47 PM

廢死可以但不可以假釋做好坐滿
要假釋可以鞭刑執法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8-7-19 03:17 PM

信耶穌
卻抄佛經
邏輯怪怪的
作者: 紫色的魔咒    時間: 2018-7-19 09:21 PM

我們台灣人真的要自立自強了
作者: gotw99    時間: 2018-7-19 09:21 PM

以後每個在台灣殺人的犯人,只要殺人,然後裝做自己有心悔改,就一定不會被判死刑,台灣真的好棒棒
作者: HexJacal    時間: 2018-7-19 09:35 PM

社會公理何在? 都已經證據確鑿且認罪了,難道就不能還受害人一個公道?
作者: patty253    時間: 2018-7-19 09:41 PM

抄佛經可以減地獄的刑
爽不爽抄隨便你
作者: ts153    時間: 2018-7-19 10:45 PM

信仰耶穌, 讀聖經, 抄佛經...都可免死! 死刑可廢了!
作者: man123156    時間: 2018-7-19 10:55 PM

為死掉的無辜人民感到不值
在台灣誰甩甚麼公約
那些廢死得自以為清高


作者: pear714529    時間: 2018-7-19 11:24 PM

不履行賦予法官的職掌,那不是佛心好嗎
作者: 黑色天使羽翼    時間: 2018-7-20 12:20 AM

這種重大危險殺人犯...........說真的沒死刑  社會會動盪不安

不過也要檢討為什麼會出現這種人
作者: ishuka2    時間: 2018-7-20 02:27 AM

判這種免刑的台灣法官都是一堆爛咖~~~
都用千奇百怪的理由來免判死刑來逃避社會與論以及
廢死聯盟的譴責!?
你們讀書讀到法官就是為了逃避這種鳥問題嗎??
摸摸自己良心吧~
難道真的要讓法官的家人不小心死一些才能重視這種問題嗎???
以為這種事情不會發生在法官家人身上嗎?
醒醒吧!!!台灣的法官們!
別畏懼所謂的廢死聯盟~他們只是小丑罷了 只想博社會新聞版面的無恥之人而已
作者: 89510667    時間: 2018-7-20 02:31 AM

我真的覺得我們台灣法律很奇怪
作者: fan0923    時間: 2018-7-20 02:31 AM

所以這些宗教文字是值得,是正確,抑或是人類正在濫用
作者: xiaoziyu    時間: 2018-7-20 06:39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席慕飛    時間: 2018-7-20 07:11 AM

其實也不用刻意殺人了,只要喝個酒開車猛力一撞,刑罰都比直接殺死對方來的輕多了,連抄佛經都省了
作者: boasu    時間: 2018-7-20 07:43 AM

犯下殘暴殺人案的歹徒應該立刻執行死刑沒有什麼好說的。
作者: 醜里昂    時間: 2018-7-20 07:00 PM

罪證確鑿非意外造成他人死亡的現行犯本應該死刑
不想承擔人命就別當法官.會被政治影響的也別當法官..
還好意思拿天秤當像徵.因為這多餘的仁慈.
產生更多的受害者....自己抄佛經差不多.

作者: mpsamliang    時間: 2018-7-20 07:55 PM

這鬼島就讓他這樣下去吧,再過沒多久就會出現許多私法正義了,到時候再來看要不要廢死
作者: tsehwu    時間: 2018-7-20 08:02 PM

那可蘭經?聖經?.....應該輪著抄才公平,反正都是浪費墨水。人渣!怎麼搞還是人渣!
作者: 極限ZERO    時間: 2018-7-20 09:39 PM

狗屁不通的理由都可以拿來說,真的是恐龍
作者: tufesd    時間: 2018-7-20 10:14 PM

我的話放在這裡,誰支持廢死,我就詛咒他
作者: foodball00    時間: 2018-7-20 11:36 PM

編寫這些荒謬的理由 真不知法官大人們書都讀到哪裡去了 !
作者: HGTHGT    時間: 2018-7-20 11:41 PM

祝這些法官以後都下十八層地獄~助紂為虐就是說你們這些人跟廢死聯盟
作者: koi114    時間: 2018-7-20 11:51 PM

唉..真的很可悲,保護罪犯幹嘛?! 放他們出來再殺人嗎?
作者: long6792    時間: 2018-7-21 01:38 AM

法官判死也要法務部長執行才有用
現實是法官拼命找理由免判死
法務部長不肯執行
再加上現在執政的立法委員全部替廢死連盟出頭
所以多去廟裡拜拜求自身平安政府已經被廢死的廢掉了
作者: lungchi    時間: 2018-7-21 02:29 AM

說真的這看完了很無言阿!如果這一類可以教化的人之後出獄了再犯案,請問事要找誰負責?
可以要國家賠償嗎?因為國家說可以教化,但是出事又說是他個人行為。
這一種神邏輯真的不知道要如何解釋。這一筆帳最後都要算法官的因為你不殺伯仁伯仁卻因你而死阿!
作者: plaer    時間: 2018-7-21 02:31 AM

殺人時都不眨眼,事後都會有悔意
作者: 帥帥仁仁    時間: 2018-7-21 02:37 AM

拜託誰都好快去殺了那些垃圾法官吧,國家不幸啊
作者: a61880328    時間: 2018-7-21 03:21 AM

超級搞笑的丫~台灣笑話~非常!
作者: kangellove    時間: 2018-7-21 05:10 AM

抄佛經減刑?可以阿!抄十萬本!

抄完才能出獄!少一本都不行!抄到你自盡為止!
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8-7-21 08:29 AM

也不能判死刑,無期徒刑也不是真的監禁終身,那受害者的家屬不就又成了受害者。
作者: ueibobo    時間: 2018-7-21 09:19 AM

抄個佛經、聖經就表示有悔意,都不知道法官在想什麼
作者: PVC149    時間: 2018-7-21 10:35 AM

反正殺一個人不會死刑,酒後撞死人也不會死刑
作者: yr3662    時間: 2018-7-21 10:37 AM

台灣的法官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說
作者: b0923662332    時間: 2018-7-21 10:43 AM

甚麼爛理由阿,抄佛經,裝神經病,說有悔改教化可能就能不判死,那以後是不是每個殺人的人只要有這些條件都能免死阿
作者: 雨天等放晴    時間: 2018-7-21 11:21 AM

鬼島司法改革都革不到這群法匠
作者: timet    時間: 2018-7-21 11:23 AM

現在談台灣廢死, 因為法官的判決沒有有效的公平正義
作者: gay345078    時間: 2018-7-21 11:47 AM

現在的司法
根本只保護重大刑犯
有錢人家
其他的管他去死
爛透惹
作者: na121916    時間: 2018-7-21 11:47 AM

社會現象真的是反應出一個國家的狀況啊....
真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的真理..

唉~不管什麼顏色~其實都是我們自已選的~
問題是,我們到底真的知道自已在選什麼嗎?
還是只是被這些無恥政客牽著走?
作者: altairng    時間: 2018-7-21 01:27 PM

哈哈,以后凶手應該以法官家屬為目標,可以試一試殺了高官子女能否逍遙法外
作者: qranges    時間: 2018-7-21 09:41 PM

台灣真的是太奇怪了喔,做甚麼都不會被判死刑~~只要抄佛經,捐錢建廟就可以了喔,因為死的都不是法官的親人阿~~
作者: SCAR6213    時間: 2018-7-21 10:52 PM

當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時已經違反部分法律原則了
作者: hbzncu    時間: 2018-7-22 12:12 AM

台灣的法官是不是都和一般民眾活在不同的空間阿!
怎麼都能做出這樣的離譜判決!
作者: neverlove123    時間: 2018-7-22 02:04 AM

總有一天這些法官會自食惡果的....
殺人償命自古以來就有了...
人類科技日益進步~文明卻逐漸倒退嚕的感覺~

作者: uoajtrallu    時間: 2018-7-22 02:23 AM

不要把以前的怨恨
發洩在台人水深火熱的日子
你會死的很慘
作者: jennjong    時間: 2018-7-22 03:12 AM

台灣已經出現太多匪夷所思的鳥判決

我覺得根本問題就是當前的審理判決方式, 有沒有罪總是憑那一兩個鳥人說了算

---台灣司法那個天枰圖案, 堪稱世界七大笑話之一


作者: 紫色的魔咒    時間: 2018-7-22 03:52 AM

我們台灣人真的要自立自強了
作者: saisaix    時間: 2018-7-22 04:25 AM

罪證確鑿的又不判死刑也不執行死刑,這些罪犯的花費應由判決法官和不簽死刑命令的官負責出錢。因一些像有教化可能之類莫名其妙的理由被放出來後又作案的,當時腦殘的法官應負連帶責任且加重刑罰。
作者: pop22058    時間: 2018-7-22 05:14 AM

本帖最後由 pop22058 於 2018-7-22 05:14 AM 編輯

鬼島就是鬼島
期望大家不要碰上這麼不幸的事情
作者: honda87271231    時間: 2018-7-22 07:04 AM

對有些法官來說,判決死刑等於一條生命在他(她)手上失去生命
尤其對信仰宗教的人來說更不能接受
寧願讓其吃一輩子牢飯
作者: 喬胖    時間: 2018-7-22 07:14 AM

Cancer555 發表於 2018-7-17 09:24 AM
要減刑可以 但要做何事? 洗大體或幫植物人把屎把尿才可列入 幹1天抵3天看要不要做 ...

大大這我支持你不過應該幹一天頂一小時或一分鐘
作者: 孤清風    時間: 2018-7-22 07:30 AM

私法制裁比較快啦,要等真正的判犯罪者去悔過很困難!
只有死亡才能讓人恐懼與銘記!
作者: woosaa    時間: 2018-7-22 07:30 AM

執行死刑是國家人民主流民意 結果卻背道而行
作者: yahourt    時間: 2018-7-22 07:39 AM

所以下次殺人的時候,身上就要帶本佛經或聖經,這樣才會保佑你被抓的時候不會被判死...
作者: 7-moon    時間: 2018-7-22 07:48 AM

現在的法官都是輕罪重判重罪輕判?

網路上罵三字經動輒判罰幾十萬,反倒是殺人這種事情只判個無期關幾年就出來?
作者: wudy100    時間: 2018-7-22 08:21 AM

法官也是人, 誰都怕死後下地獄. 法官這個工作應該早點由人工智慧來取代.
作者: 小小羊羊羊    時間: 2018-7-22 11:24 AM

佛經將會在監獄熱銷
恐龍法官真是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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