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日記什麼都記 16次開房間的快樂成鐵證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 蘋果日報快樂房間開房日記 | |
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 |
有人習慣寫日記,但把偷情的時間、地點、連房錢都寫進日記裡,可就成為通鐵證了。已婚的陳姓女子背著丈夫與公司的林姓男同事偷情,記憶力甚佳的她,寫下了1份偷情日記,清楚記下2人16次的偷情時間、地點、開房間的錢誰買單,不僅如此她還清楚記下除了第1次尚有道德的束縛,只有在玉門關磨槍,其他15次都讓她快樂的不得了,滿意到還會傳訊息給林男「下次你喜歡我穿什麼樣」。
只不過當姦情爆光後,陳女主動向丈夫懺悔、並主動說出16次偷情的細節。雖然沒有抓姦在床的證據,但檢察官仍依照陳女提供的事證,認定2人偷情既遂15次,以妨害家庭罪起訴,至於第1次沒有性器接合,不算數,處分不起訴。等到法院審理時,3方達成和解,陳女丈夫主動撤告,法院最後判決公訴不受理。
據了解,年近40歲的陳女,在台北市某貿易公司上班,與公司林姓男同事朝夕相處下,漸漸產生情愫,已婚的她,開始背著丈夫與林男出遊。2016年7月29日下午,2人趁著出差第一次到基隆長榮桂冠酒店嚐試偷情的滋味,當天在旅館,衣服雖然脫了,身體也交纏在一起,但還是沒有突破最後關卡。
不過這次的經驗,喚醒了陳女沈睡多年的激情,當2人1個月後第二次前往台北市富驛時尚酒店,陳女已不顧已婚身分,與林男忘情的享受激情所帶來的愉悅,2人就從2016年的9月起,只要有空,就會前往北北基的旅館偷情,縱情的陳女有時還會傳訊息給林男「下次你喜歡我穿什麼樣的衣服呢?」
2人的秘密維持了9個多月,去年6月間,陳女的丈夫發現妻子傳給男同事曖昧的簡訊,直覺告訴他妻子背叛他,在追問下,陳女向丈夫坦白,還清楚將每次偷情日誌交給丈夫。陳女丈夫在取得妻子的說法後,將林男約出來談判,並錄下2人的對話,林男見到陳女招了,坦承一時衝動發生幾次關係,陳女丈夫氣得大罵,第一次就算是衝動,怎麼可能第二次、第三次還是衝動,因此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陳女到案坦承與林男上過汽車旅館16次,第1次沒有做愛,其餘15次都有,另外還有1次旅館的費用是她刷卡付的。至於林男,則全盤否認,不僅沒有與陳女上過旅館,更沒偷情。
不過檢察官依照陳女證詞及其所寫下的偷情記錄,並比對她刷卡時間,另外再加上陳女丈夫所錄下2人談判的對話記錄,將2人起訴起訴。只不過當法院審理時,3方達成和解,陳妻丈夫主動對2人撤告,法院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呂志明/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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